收房时发现宣传虚假该怎么处理?
最近收房,结果发现实际情况和当初的宣传严重不符,心里特别郁闷。比如宣传的小区配套设施根本没有,这让我觉得自己被骗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具体有哪些有效的解决办法,能不能让开发商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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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发现宣传虚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要判断该宣传行为的法律性质。一般来说,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若出卖方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其相关设施作出了明确且具体的说明与承诺,并且这些说明与承诺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以及房价的确定产生了重大影响,那么便应当将其视为要约。即便这些说明与承诺并未被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中,也应当视之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如若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说明与承诺,理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存在虚假宣传,购房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宣传资料、广告、购房合同等,证明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事实。然后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修复或整改不符合宣传的部分等。 再次,若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局等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行政部门对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最后,购房者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即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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