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红字发票是否需要买方参与?
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最近在处理发票问题时遇到个难题。我们公司有笔业务需要开红字发票,但是不太清楚这个过程中需不需要买方参与。要是需要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呢?我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展开


开红字发票是否需要买方参与,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红字发票是什么。红字发票其实就是负数发票,当企业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时,就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原来的销售额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分以下情况: 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这种情况下,很明显是需要买方参与的。 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同样需要买方参与这个流程。 而如果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买方参与填开《信息表》等操作。 总之,开红字发票有的情况需要买方参与,有的情况不需要,要依据实际的业务情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