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红字发票信息表是由销方还是购方开具?

我在处理发票事务时遇到了难题。有一笔业务涉及到要开红字发票信息表,但我不知道该由销售方开还是购买方开。这事儿挺急的,弄不清谁来开,后续的财务处理就没办法进行,想知道在法律规定上到底该谁来开这个信息表。
展开 view-more
  • #红字发票
  • #信息表开具
  • #销售方
  • #购买方
  • #发票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红字发票信息表的开具方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简单来说,红字发票信息表是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时开具的一种用于开具红字发票的重要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第二种情况,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所以,判断红字发票信息表由销方还是购方开具,关键在于专用发票的交付、抵扣情况等因素。企业要依据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来确定开具方,以保证红字发票开具的合规性。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