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要求继续上班是否属于协商一致?

我之前和公司有些工作上的小矛盾,之后公司也没要求我继续上班,我就一直在家待着。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和公司协商一致了,也不知道之后我的权益该怎么保障,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没有要求继续上班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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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判断“没有要求继续上班”是否属于协商一致,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协商一致,简单来说,就是双方经过沟通交流,对某件事情达成了相同的意见。从法律概念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强调的是双方都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了共识。 仅仅是用人单位没有要求劳动者继续上班,这并不能直接认定为协商一致。因为协商一致需要有明确的沟通和达成共识的过程。有可能用人单位没有提出要求继续上班,是由于疏忽、业务调整等各种原因,而并非是与劳动者就不再上班达成了一致意见。 如果用人单位想要以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进行明确的沟通,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和相关事宜,并得到劳动者的同意。如果劳动者也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想法,双方可以就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没有要求继续上班的情况,不能轻易认为这就是协商一致。劳动者应当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用人单位的意图。如果用人单位以这种方式变相辞退劳动者,而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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