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给对方开了红字发票,必须给对方吗?

我给客户开了红字发票,不确定是不是一定要把这张红字发票给对方。不清楚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给或者不给对方会有什么影响,也不知道不给对方会不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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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给对方开了红字发票是否必须给对方这个问题前,先解释一下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其实就是负数发票,当企业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时,就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原来的正数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是否需要交给购买方,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了该张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那么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就需要交给购买方。这是因为购买方需要凭借红字发票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冲减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不交给购买方,购买方无法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 要是购买方还没有认证抵扣该发票,且该发票联和抵扣联还在销售方手中,那么销售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将红字发票交给购买方。一般来说,如果交易完全取消,且不需要购买方做任何后续处理,销售方可以自行留存红字发票进行账务处理。但如果后续还有一些相关的事项需要与购买方沟通协调,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也可以将红字发票交给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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