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是否还有活的机会?
我有个亲戚被判处了死刑,我们全家都很着急。想知道在咱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下,死刑犯是不是就没有任何活路了,有没有什么情况或者办法能让他有活下来的机会呢?
展开


在我国,死刑犯是存在活下来的机会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我国的死刑制度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就算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也不是完全没有生机。在执行程序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 此外,罪犯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争取生机。如果案件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有可能启动再审程序,从而改变原判决。 所以,无论是从实体刑罚上的死缓制度,还是程序上的停止执行、申诉等途径,死刑犯都存在活下来的机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