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票红冲应该由销售方还是购买方操作?

我在和合作伙伴交易后,对方开给我的发票有问题,需要红冲。但我不知道这个红冲操作该由销售方来做,还是我们购买方来做。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发票红冲到底是哪一方的责任和操作范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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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发票红冲是指企业在开具发票后,由于各种原因,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原发票的行为。 在确定是由销售方还是购买方进行发票红冲操作时,需要分情况来看。 情况一:如果是销售方开具的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这种情况下,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这依据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简单来说,就是发票还没到购买方手里或者购买方没申报抵扣又把票退回来了,销售方自己就能操作红冲。 情况二: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也就是说,购买方已经用发票申报抵扣了,或者没申报抵扣但发票退不回去了,就得购买方先填《信息表》,然后销售方再开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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