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业金必须去户籍所在地领取吗?

我失业了,想领取失业金,但我户籍和工作地不在一个地方。我想知道,领取失业金是不是一定要回户籍所在地呢?我在工作地已经交了很久的社保,要是只能回户籍地领就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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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失业金并不一定必须去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在参保地或者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选择在参保地领取,那么失业人员可直接在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按照规定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再到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所以,失业人员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比如距离远近、方便程度等因素,来决定是在参保地还是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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