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裁员,劳动者是否可以提出赔偿?


在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被裁员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有可能提出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并不意味着合同没有终止的可能,只是不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样有明确的到期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裁员方面,《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用人单位未签订就进行裁员,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明确指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要求相应的赔偿。第二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第三步,若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在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裁员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提出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