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肇事,保险公司对交强险是否应该理赔?


在探讨无证驾驶肇事时保险公司对交强险是否应该理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无证驾驶和交强险的概念。无证驾驶就是指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等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而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无证驾驶肇事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的义务,不过垫付之后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也就是无证驾驶者进行追偿。而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举例来说,如果在无证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受伤需要紧急抢救,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之后会向无证驾驶者追讨这笔费用。要是事故造成了受害人车辆等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会对这部分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另外,虽然交强险在一定程度上对受害人有保障,但无证驾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合法取得驾驶证后再驾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