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挂牌的交强险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开车时和一辆没挂牌的车撞上了,对方说自己买了交强险,但车没挂牌不知道这交强险还能不能赔。我想知道在这种交通事故里,没挂牌的交强险到底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啊,心里没底,想弄清楚后续赔偿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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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挂牌的交强险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每辆车都必须购买的保险。它的作用就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给对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基本保障。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修订)》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并且明确提到,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面并不包括车辆没挂牌这种情况,也就是说没挂牌不属于交强险的免赔范围。 所以,只要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即便没挂牌,交强险也要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比如,在事故中造成对方受伤需要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交强险就要负责赔偿;要是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的部分,同样由交强险赔偿。 相关概念: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追偿:指在交强险垫付抢救费用等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讨已垫付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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