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清算注销公司,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现在公司经营不下去了,还没清算就打算注销。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股东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承担的责任具体有哪些?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view-more
  • #公司清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未清算就注销公司的情况下,股东是否承担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清算的概念。公司清算就是在公司面临解散等情况时,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全面清理,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等一系列的程序。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如果股东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就注销公司,那么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比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简单来说,如果因为股东没有及时清算,使得公司财产变少了,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股东就要在损失的范围内赔偿债权人。要是因为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没法清算,那股东就要对公司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直接找股东要钱。所以,股东在公司注销过程中,一定要依法进行清算,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