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不经营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现在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股东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要负责公司的债务吗?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责任?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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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不经营时,股东承担的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股东的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这两个概念。有限责任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简单来说,就是股东只需要按照自己当初承诺投入公司的资金额度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超出这个额度的公司债务等问题,股东一般不用再额外负责。无限责任则是指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的清偿责任,也就是公司的所有债务股东都可能需要负责偿还。 在一般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如果公司不经营且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等特殊情况,股东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通常就只需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股东存在以下这些情况,就要承担额外的责任了。一是出资不实,即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是抽逃出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把自己的出资又偷偷拿走了。《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一旦被认定抽逃出资,股东要承担补足出资等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三是滥用股东权利,比如股东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为了个人私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按照《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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