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婚怀孕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我未婚先孕了,结果公司知道后把我辞退了。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要是不合法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给我多少赔偿呢?我现在很需要这笔钱来保障自己和孩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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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孕期辞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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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是未婚怀孕,但同样享受法律关于女职工孕期的相关保护。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未婚怀孕而将其辞退。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强行辞退未婚怀孕的女职工,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一位未婚怀孕的女职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正常情况下,她应得的经济补偿是3×5000 = 15000元。但因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要支付二倍的赔偿金,即15000×2 = 30000元。 所以,未婚怀孕被辞退的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女职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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