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被动离职赔偿怎么计算?
我在公司上班一段时间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让我离职,属于被动离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赔偿该怎么算,能拿到多少赔偿,心里有个底,免得被公司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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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签合同且被动离职的情况下,涉及到的赔偿计算主要有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可能存在的经济补偿金。 首先来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计算,是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算起,一直到满一年或者签订劳动合同为止,但最长不超过11个月。比如说,你每个月工资是5000元,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到第十个月公司才和你签合同,那么这期间你可以拿到9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也就是5000×9 = 45000元。不过要注意,双倍工资有时效限制,一般是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然后是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你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半,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是6000×2.5 = 15000元,而赔偿金则是15000×2 = 30000元。 在实际操作中,你要先收集好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如果和公司协商赔偿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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