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工伤保险出事是否应该由单位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没给我缴纳工伤保险。最近我在工作中出了事,身体受了伤。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应该由单位来赔偿我的损失?具体赔偿的标准和范围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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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员工出事是否由单位赔偿,答案是肯定的。下面为您详细分析。首先,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如果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即便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仍需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这笔费用就由单位支付。此外,员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也由所在单位负责。总之,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未履行该义务时,员工发生工伤,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赔偿。这样的规定旨在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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