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签劳动合同和超时加班为何仍是职工维权热点?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还经常被要求加班。我想知道为啥这两个问题成了职工维权热点,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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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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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和超时加班成为职工维权热点,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下面从这两个问题的法律规定和维权原因等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说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规定。之所以成为维权热点,是因为未签合同会让劳动者在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诸多方面的权益缺乏明确的书面保障,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举证困难,合法权益容易受损。 再来看超时加班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一方面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权,长期超时工作会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超时加班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就损害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所以,超时加班问题也成为职工维权的热点。 综上所述,未签劳动合同和超时加班这两个问题严重影响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而相关法律为职工维权提供了依据,所以它们成为职工维权的热点。职工在遇到这两类问题时,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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