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单独所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法律上,判断房产单独所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使婚后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这套房产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它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例如,小王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办理了产权登记,登记为单独所有,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小王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虽然登记为单独所有,但如果没有特别的书面约定表明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它仍然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张和小李结婚后,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虽然只登记在小张名下为单独所有,但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这套房子依然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后赵先生的父母出资为他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赵先生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赵先生的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