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单独所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我爱人婚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写的是单独所有。现在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万一以后有个什么事儿,这个产权归属咋算啊?我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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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标注“单独所有”,并不一定就意味着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房产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为单独所有,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等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的工资收入支付了购房款,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该房产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并付清全部房款,且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即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写的单独所有,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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