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故殴打他人是否需要赔偿损失?

我被人无故殴打了,身体受了伤,还耽误了工作。打人的人啥也没说就走了,也没提赔偿的事儿。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他无故打我,是不是必须要赔偿我的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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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无故殴打他人是需要赔偿损失的。这涉及到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给别人造成了损害,那他就需要对这个损害负责,做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故殴打他人明显是一种过错行为,侵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以打人者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赔偿的损失范围通常包括多个方面。首先是医疗费,就是被打者因为治疗受伤而花费的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等。这些费用都需要有相应的票据来证明。其次是误工费,如果被打者因为受伤而耽误了工作,导致收入减少,打人者也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计算误工费一般是根据被打者的实际工资收入和误工时间来确定。此外,还可能包括护理费,如果被打者受伤严重需要他人护理;交通费,就是因为就医等产生的交通费用;营养费,为了身体恢复需要补充营养的费用等。 如果被打者的伤情比较严重,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所以,无故殴打他人是要对受害者的各项损失进行赔偿的。如果打人者拒绝赔偿,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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