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是否可以要意外赔偿?
我前几天被人打了,身体受了伤,耽误了工作还花了不少医药费。我想知道这种被人打的情况,能不能要求对方给意外赔偿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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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人打的情况下,一般不涉及“意外赔偿”的概念,更准确的说法是要求侵权赔偿。侵权赔偿是指当一个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时,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被人打属于人身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实践中,要获得赔偿,首先需要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也就是要证明是对方实施了打人的行为。这可以通过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其次,要确定自己因被打而遭受的损失,比如医疗费用的发票、误工证明等。 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但如果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并进行赔偿。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总之,被人打了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但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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