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保一年没交,换个地方参保后之前没用完的医保怎么办?

我之前医保有一年没交,后来换了个地方参保。我发现之前医保里还有些钱没用完,不知道这些钱该怎么处理,是能直接转到新参保地,还是就不能用了?心里很疑惑,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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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规定和医保概念。医保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是我们自己缴纳以及单位缴纳的一部分划入的,就像我们存在医保里的“私房钱”,可以用来在药店买药、支付门诊费用等。统筹账户则是大家共同缴纳形成的一个“大池子”,用于支付住院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关于医保转移接续,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如果你之前医保一年没交,之后换地方参保,对于之前没用完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通常是可以进行转移的。比如你从A地换到B地参保,你可以向A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般来说,他们会把你个人账户里剩余的钱转到你在B地的医保个人账户中,这样你在B地就可以继续使用这笔钱了。 不过,如果当地有特殊规定,也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有的地方可能会要求你在当地继续参保一定期限后才允许转移,或者会把个人账户余额以现金形式返还给你。所以,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处理办法,你最好是咨询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以他们的答复为准。这样能确保你之前没用完的医保资金得到妥善处理,也能顺利在新参保地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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