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过世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家里老人是城镇居民,最近不幸离世了,我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要办理什么手续。想问问大家,城镇居民过世后具体要去办哪些手续呢,这些手续都有什么作用,应该去哪里办理,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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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城镇居民过世后,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死亡证明的开具。这是后续办理其他手续的重要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医疗卫生机构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进行调查后签发。 然后是注销户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办理时需携带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接着是社保和公积金的处理。如果死者参加了社会保险,家属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申领手续。对于公积金,家属可以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手续。 最后,如果涉及财产继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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