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有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自己能否使用公积金?
我和所在单位有业务往来,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影响我使用公积金。我想了解一下,在和单位有业务往来的背景下,我还能不能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提取公积金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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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住房相关支出。使用公积金一般与职工和单位的劳动关系相关,而不是与业务往来相关。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只要符合上述条件,职工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方面,一般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间(通常为6个月或12个月以上),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等。和单位有业务往来并不在限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范围内。 所以,正常情况下,和单位有业务往来并不会影响你使用公积金。但要确保你符合公积金提取或贷款的法定条件。如果你在使用公积金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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