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诈骗的赃款会构成什么罪?
我不小心用了别人给我的诈骗来的赃款,当时并不知道这钱是赃款。现在知道后很担心,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会不会犯罪?如果构成犯罪,会是什么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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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使用诈骗得来的赃款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诈骗赃款,通常不构成犯罪。因为犯罪的认定一般需要有主观故意,也就是明知道是违法的行为还去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都要求主观上是故意的。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赃款,由于没有犯罪的故意,所以不构成犯罪。但在知晓款项来源后,应当及时将款项返还或上交有关部门。 然而,如果是在明知是诈骗赃款的情况下使用,就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其他方法”就可能包括使用诈骗赃款这种行为。 此外,如果使用赃款的人与诈骗实施者事先有通谋,即事先商量好由一方实施诈骗,另一方负责使用赃款等后续行为,那么使用赃款的人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使用诈骗赃款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关键在于是否明知款项来源以及是否与诈骗实施者有通谋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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