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多大岁数才生效?
我之前给别人写了张欠条,现在有点担心它的效力问题。我当时写欠条的时候还不太清楚相关规定,也不知道自己当时的年龄够不够让欠条生效。我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写欠条的人得多大岁数,写出来的欠条才是有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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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欠条生效与写欠条人的年龄有密切关系,这主要涉及到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民事行为能力就是一个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年满18周岁的人所写的欠条,在符合其他生效条件(比如内容合法、是真实意思表示等)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此外,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他们写的欠条同样在满足其他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比如,一个17岁的少年,已经辍学打工,并且其打工收入能够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开销,那么他写的欠条是有效的。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写欠条这种行为,如果该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那么欠条可能有效;如果不相适应,则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父母)同意或者追认后才有效。例如,一个12岁的孩子写了一张小额的欠条,用于购买学习用品,这可能被认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欠条有效;但如果写了一张大额的欠条,就可能需要其父母同意或追认。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所以,不满8周岁的人写的欠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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