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追诉期多久是有效的?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当时有些财产分割问题没处理好。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想重新处理这些问题,不知道还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想问下离婚协议的追诉期是多久,在这个期限内我能有效追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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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说说“追诉期”,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简单来讲,就是法律规定的一个时间范围,在这个时间里,你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对方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你虽然还能去法院起诉,但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离婚协议相关纠纷的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具体到离婚协议,如果是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另一方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协议,诉讼时效一般从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比如离婚协议约定对方在离婚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你一定金额的财产补偿,但对方没给,那么从这个一个月期限满了开始算,三年内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要是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应当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这里的一年是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不同,除斥期间是一个不变的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过了这个期限,你就丧失了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权利。 所以,离婚协议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涉及欺诈胁迫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是一年。而且法律规定了最长二十年的保护期限。如果你遇到离婚协议相关的问题,最好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还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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