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权激励中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具有效力?

我参与了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里面有竞业限制条款。我不太清楚这个条款有没有用,会不会约束我以后的职业选择。要是违反了,会有什么后果呢?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股权激励里的竞业限制条款到底有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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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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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股权激励中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之前,我们先来理解一下什么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其实就是用人单位和特定的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设置竞业限制条款是常见的做法。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说明,法律是认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 对于股权激励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效力的判断,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要看条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比如,竞业限制的人员应当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将普通员工也纳入竞业限制范围,可能会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要求,而使条款部分无效。其次,条款中关于竞业限制的期限也是有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条款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了这个上限,超过部分是无效的。另外,用人单位是否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也很关键。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能有权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在认定股权激励中竞业限制条款效力时,会审查条款的合理性。如果条款约定的限制范围过宽、限制期限过长或者经济补偿过低,可能会被认定为显失公平,从而影响条款的效力。例如,限制范围涵盖了劳动者所在行业的所有领域,而劳动者在公司只是从事其中一个细分领域的工作,这种过宽的限制可能就不合理。 在股权激励中,竞业限制条款通常是具有一定效力的,但具体效力要根据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合理等因素来判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在竞业限制问题上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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