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房产预收房款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我是做房地产销售的,最近公司预收了一批房款,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销售房产预收房款的增值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呢?是固定的还是有不同情况不同税率,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政策,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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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房产预收房款的增值税税率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相关的基本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房地产销售中,预收房款是房地产企业在房屋未交付前提前收取的款项。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适用税率为9%。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此外,如果是老项目,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这里简易计税方法是一种相对简便的计税方式,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等复杂计算。而且,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这是为了保证税款的均衡入库,避免税款在项目后期集中缴纳带来的压力。例如,某一般纳税人房地产企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预收房款1000万元,当期对应的土地价款为300万元,那么当期销售额就是(1000 - 300)÷(1 + 9%)≈ 642.2万元,应预缴增值税为1000÷(1 + 9%)×3% ≈ 27.52万元。总之,销售房产预收房款的增值税税率和预缴情况需要根据纳税人类型、项目情况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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