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鉴定之前工资怎么计算?
我受了工伤,现在还没做工伤鉴定,不知道这段时间工资该怎么算。单位说按病假发,可我觉得不合理。我想知道在工伤没鉴定之前,工资到底该怎么算,依据是什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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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没鉴定之前,工资的计算涉及到停工留薪期工资的问题。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获得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因为停工留薪期是让职工安心养伤,而加班工资是基于额外工作产生的,所以不应包含在内。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所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若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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