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前屋后土地谁拥有使用权?
我家在农村,房子前后有块地,一直是我们家在打理使用。但最近邻居说这块地他也有份,要和我争使用权。我不太清楚这农村房前屋后的土地,到底谁才有使用权呢?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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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前屋后土地的使用权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农村土地一般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而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属于集体所有。所谓土地使用权,就是你可以合法地使用这块土地进行一些生产生活活动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表明农村房前屋后的土地通常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如果该土地在宅基地使用证范围内,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使用证范围内的房前屋后土地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要是土地不在宅基地使用证范围内,但长期以来是由农户在使用和管理,并且没有其他村民提出异议,那么按照农村的习惯和实际情况,该农户可能拥有事实上的使用权。不过,这种使用权并非绝对的,如果涉及到集体统一规划、征收等情况,集体有权进行调整。 要是对房前屋后土地使用权存在争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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