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间的工资待遇有什么限制?


在探讨羁押期间工资待遇的限制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羁押的定义。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羁押并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而采取的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羁押人员的工资待遇有明确的处理方式。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8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也就是说,在劳动者被羁押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停发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 这一规定是有其合理性的。因为在羁押期间,劳动者无法正常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用人单位也就没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同时,由于无法确定劳动者最终是否会被认定有罪,如果在羁押期间继续支付工资,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然而,如果劳动者最终被证明是无罪的,其工资待遇应该如何处理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被无罪羁押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国家赔偿来弥补其在羁押期间的工资损失。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羁押期间错误地解除了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最终被证明无罪,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在错误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没有合法依据,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羁押期间工资待遇通常会受到限制,用人单位一般可以暂停履行劳动合同并停发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最终被证明无罪,其可以通过国家赔偿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