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在合同关系中,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常见方式。 首先是继续履行。这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不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为继续履行这种违约责任方式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是采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比如,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修理、更换等。 赔偿损失也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因为卖方延迟交付货物,导致买方错过了最佳销售时机而遭受经济损失,卖方就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 另外还有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后是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总之,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多种,具体适用哪种方式,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在遇到违约问题时,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