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能享受哪些福利和待遇?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具体福利和待遇在生活的多个方面有所体现。 首先是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低保户每月可以领取一定金额的低保金,这是为了保障他们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这笔钱的具体数额会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情况而有所不同。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在医疗救助方面,低保户一般能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资助,这意味着政府会帮他们缴纳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医保费用。同时,在看病就医时,还能享受医疗费用的减免、救助等政策。例如在一些地方,低保户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门诊和住院费用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还能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救助。《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等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教育救助也是低保户能享受到的重要福利之一。如果低保家庭中有子女上学,在义务教育阶段,不仅可以免除学杂费,还可能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如高中、大学等,也会有相应的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政策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住房保障方面,低保户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或者享受住房租赁补贴。这样可以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减轻住房方面的经济压力。《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此外,部分地区还会为低保户提供就业援助、节日慰问等其他福利和待遇。就业援助可能包括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优先推荐就业岗位等,帮助低保户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节日慰问则体现了社会对低保户的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