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科目是怎么回事?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时,对‘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这两个科目不太理解。不知道它们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在财务处理上有什么区别,以及如何正确使用这两个科目来记录公司的税务情况。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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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科目之前,我们先简单说一下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应交增值税’是一个二级科目,它核算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情况,在这个科目下面又设置了多个专栏,比如‘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等。‘进项税额’就是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是企业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当企业有销售业务产生销项税额,同时有采购业务产生进项税额时,两者相抵后就是当期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应按照规定准确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而‘未交增值税’是用来核算企业当月月份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的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当企业月底核算时,发现‘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也就是当期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需要缴纳增值税时,就把这部分应缴纳的税额从‘应交增值税’转到‘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如果是借方余额,也就是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有留抵税额时,就不用做结转。次月缴纳增值税时,借记‘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这样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可以清晰地反映企业增值税的缴纳情况,避免与当期的增值税核算混淆。总之,‘应交增值税’侧重于当期增值税的计算,‘未交增值税’侧重于反映增值税的缴纳和未缴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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