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做法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首先,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是常见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比如,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出催款函、短信、微信等,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只要有证据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这里的证据可以是书面的催款通知、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例如,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借款期限届满后,张三通过微信多次要求李四还款,这些微信聊天记录就可以作为主张权利的证据,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其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当债务人明确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时,无论这种表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都能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比如,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或者在债权人催款时口头答应还款。这表明债务人承认了债务的存在,并愿意履行,所以诉讼时效需要重新计算。 再者,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是具有明确法律效力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当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表明权利人在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即使之后因为某些原因撤诉或者仲裁程序终止,诉讼时效也已经中断过,并且在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最后,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也能中断诉讼时效。例如,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等。这些行为都体现了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所以也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总之,了解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做法,对于权利人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在实践中,权利人应当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诉讼时效已经中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