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报复陷害的表现呢?
我身边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有个同事向上级反映了一些不合理的情况后,就总被穿小鞋,各种工作上的刁难。我怀疑这是不是报复陷害行为,想了解下具体报复陷害都有哪些表现,以及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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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行为通常具有特定的表现形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报复陷害行为的主体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会滥用职权,也就是违反相关规定,超出自身职权的范围去行事。例如,某个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本没有权力随意干涉企业正常的财务核算流程,但为了报复企业的举报人,却强行要求企业频繁提供不必要的财务资料,这就属于滥用职权。 其次,必须是假公济私,假借公事的名义来达到陷害他人的目的。比如,一位教育部门的官员,因为某教师对其不良行为进行了批评,就以检查教学质量为由,故意给该教师的工作挑刺,使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受到不公正对待,这就是典型的假公济私。 再者,报复陷害的对象主要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或举报人。例如,某市民向相关部门举报了某官员的贪污行为,之后该官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该市民申请一些合法的行政许可时,故意设置重重障碍,拖延办理时间,甚至拒绝办理,以此来报复举报人。 报复陷害的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制造各种理由或借口,非法克扣工资、奖金,或者开除公职、党籍,又或者进行降职、降薪,压制学术、技术职称的评定等。例如,某单位领导因员工举报其违规行为,就编造员工工作失误的虚假理由,克扣该员工的奖金,这就是一种报复陷害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采取的报复陷害行为与行为人的职权没有关系,则不构成报复陷害行为。例如,行为人对控告人进行单纯的身体伤害,这就不属于利用职权进行的报复陷害,不构成此罪。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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