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是什么?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旨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七种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1. 混淆行为:这是指经营者通过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或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比如一些小厂家仿冒知名品牌的包装,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大品牌的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2. 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为了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比如给采购人员回扣以获得交易机会。根据该法第七条,这是被禁止的行为。 3. 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例如商家夸大产品功效进行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禁止此类行为。 4.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如独特的配方、客户名单等。该法第九条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了规制。 5.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经营者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对不正当有奖销售作出了限制。 6. 诋毁商誉行为: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比如在网络上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质量。该法第十一条明确禁止这种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行为。 7.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例如通过技术手段阻止用户访问竞争对手的网站。《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对网络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