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有哪些手段?


不正当竞争,简单来说,就是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多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是混淆行为,这就好比有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或者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让消费者误以为是知名的商品或企业。比如市场上有些小厂家生产的饮料,包装和知名品牌饮料极为相似,很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 其次是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为了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暗中给予交易相对方或者可能影响交易的第三方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像有些企业为了拿到项目,给招标方负责人送钱送物,这就是典型的商业贿赂。 虚假宣传也是常见的不正当竞争手段。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例如一些商家夸大产品功效,明明只是普通护肤品,却宣传能让人一周美白。 还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如果有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就构成侵权。比如某公司员工将公司的客户名单卖给竞争对手。 另外,不正当有奖销售也属于不正当竞争。经营者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或者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等。比如有些商家举办抽奖活动,宣称有巨额大奖,但实际上根本无法中奖。 诋毁商誉同样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例如一家企业为了打压对手,在网络上发布虚假的产品质量问题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