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包括哪些?
我家最近和邻居有点矛盾,感觉是因为相邻关系没处理好。我想知道相邻关系具体包括哪些方面,这样我能清楚我们之间的矛盾是不是在相邻关系的范畴内,也好知道怎么去解决,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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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来说,就是邻居之间因为不动产的使用等产生的关系。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相邻关系作出了明确规定。首先是用水、排水相邻关系。相邻各方对于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合理分配。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比如,上游的邻居不能随意截断水流,影响下游邻居的用水。 其次是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例如,邻居家只有通过你家门前的路才能进出,你就不能阻拦。 再者是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但施工的一方应选择对相邻方损害最小的方法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如果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还有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如果邻居新建的建筑物影响了你家的采光,你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若相邻方存在这些污染行为,受影响的一方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总之,相邻关系涵盖了多个方面,目的是保障相邻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邻里之间的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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