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聘任制公务员,其特点是怎样的?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和行政执法专项编制)限额内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机关通过签合同的方式来聘请的公务员。这和传统的公务员任用方式有所不同哦。 相关法律依据是《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 聘任制公务员有以下特点: 首先,采用合同管理制度。和机关签订聘任合同,合同里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工作内容、薪资待遇、聘任期限等。这和一般公务员的管理方式不同,一般公务员更多是依据公务员法的一些常规规定管理,而聘任制公务员要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共同管理。 其次,任职岗位有特定范围。主要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专业性职位要求有专门知识和技能,像金融、财会、法律、信息技术等领域;辅助性职位事务性强,处于辅助地位,比如法院书记员、资料管理等岗位。不过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再者,录用方式相对灵活。一般按照公务员考录程序公开招聘,广泛选拔人才,但也可以直接挑选,比如有些专业性极强的岗位,机关可以直接选定合适的人才。 然后,任期明确。通常任期为一至五年,合同期满未续签就会被解聘。而且要是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也会面临解聘。 最后,薪酬普遍较高。由于从事的工作技术性较强,薪酬由市场决定,所以在工资待遇上可能会比一般公务员高一些。 在职期间,聘任制公务员占用编制名额,不过不纳入“编制库”。 相关概念: 聘任制:是一种通过签订合同来确定任用关系的制度。 专业性较强职位:指需要特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学习才能胜任的岗位。 辅助性职位:事务性强,在机关工作中起辅助作用的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