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罪认罚告知书有什么好处?


签了认罪认罚告知书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从宽处理,这包括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 实体上从宽方面,简单来说,就是在量刑时能得到“优惠”。按照规定,检察机关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就可以知道相对确定的量刑幅度,如果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基本能确定法院会在该幅度范围内判刑,提前锁定风险。比如,原本可能判处3至5年有期徒刑,签了认罪认罚告知书且符合条件,可能就在3年左右量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 程序上从简方面,基层法院管辖的认罪认罚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同时,认罪认罚可以作为变更强制措施和适用缓刑的有利条件。在逮捕的适用上,认罪认罚的,公安机关认为罪行较轻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不再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对提请逮捕的,检察院认为没有社会危险性不需要逮捕的,应当不批准逮捕。在逮捕的变更上,已经逮捕的人认罪认罚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审查羁押必要性,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样可以让案件处理速度加快,节省时间和精力。 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看守所)应当通知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且没有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 相关概念: 认罪认罚具结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且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 、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而签署的一种法律文书。 确定刑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明确提出具体的量刑刑期等建议,而不是一个幅度较大的范围。 速裁程序:是一种比简易程序更简便快速的审判程序,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该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