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据安全立法的三架马车范畴的法律是什么?


在我国数据安全立法领域,通常所说的“三架马车”范畴的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它主要关注网络空间的安全保障。它要求网络运营者必须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例如,网络运营者要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能随意泄露给他人。如果违反规定,将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依据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它聚焦于数据安全,对数据处理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该法要求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处理者要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等。对于违反数据安全法的行为,同样会给予相应的处罚。根据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从事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个人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大量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此法律重点在于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它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过度处理。个人对其个人信息享有多种权利,如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如果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该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该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者停业整顿、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