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对民法这块不太懂。想知道民法到底是调整哪些方面的关系呢?比如日常生活中的买卖、租赁啥的,这些是不是都归民法调整呀?我就想搞清楚民法具体的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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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调整对象,简单来说就是民法所管理和规范的社会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是指这些参与民事活动的主体,他们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不存在谁高谁低、谁服从谁的情况。比如个人与个人之间、公司与公司之间、个人与公司之间等,在进行民事交往时,都处于平等的地位。 人身关系,是基于人格和身份所产生的关系。人格关系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方面的关系。举个例子,别人未经你同意使用你的肖像去做商业宣传,这就涉及到侵犯你的肖像权,属于民法调整的人格关系范畴。身份关系主要是基于婚姻、家庭等产生的关系,像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 财产关系,是人们在财产的归属和流转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财产归属关系,比如你拥有一套房子,房子的所有权归你,这就是一种财产归属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常见的如买卖、租赁、借贷等合同关系。例如你去商店买东西,和商家签订了买卖合同,支付价款获得商品,这就是典型的财产流转关系。民法通过一系列的规则和制度,来保障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合法、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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