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在我国,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下面我们分别来看看它们各自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一般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由此可见,一般累犯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其中有一个罪是过失犯罪,那就不构成累犯。比如说,前罪是交通肇事罪(这是过失犯罪),后罪是盗窃罪(这是故意犯罪),这种情况就不符合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第二,前后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罪判处的是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后罪即使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不构成累犯。第三,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内。如果超过了五年,就不构成累犯。 然后是特别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相对简单:第一,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几类特定的犯罪。第二,不受前后罪判处刑罚种类和刑罚轻重的限制。也就是说,不管前后罪被判处的是管制、拘役还是有期徒刑等,都不影响特别累犯的成立。第三,不受前后罪时间间隔的限制。只要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上述任一类罪,都构成特别累犯。 了解累犯的构成要件,对于准确认定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法律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规定,也是为了更好地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