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8级工伤赔偿如何计算?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被鉴定为8级工伤。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这个赔偿是怎么算的,包括哪些赔偿项目,每个项目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参考,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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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八级工伤赔偿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是指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所花费的合理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只要是按照规定的诊疗项目、药品和服务标准产生的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简单来说,在住院期间,会有一定的伙食补贴,去外地就医的交通和食宿费用也可能由基金承担,具体标准各地不一样。 然后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这意味着在治疗养伤期间,单位要按照原来的工资待遇给您发放工资。 接下来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最后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两项赔偿是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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