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直接法和间接法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而计算企业所得税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方式。 直接法是一种较为直观的计算方法。它的核心思路是先确定企业的应税收入,也就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各种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收入,然后扣除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等项目,得到应纳税所得额,最后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就得出了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额。用公式表示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这里的收入总额涵盖了企业的各种收入来源,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是税法特别规定的不需要纳税的部分,各项扣除则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发生的支出。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直接明了,能清晰地反映企业的实际应税所得情况。它适用于财务核算较为规范、能准确核算各项收入和扣除项目的企业。 间接法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是企业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出来的利润。但会计和税法在收入、成本、费用等的确认和计量上存在一些差异。所以,间接法先以会计利润为起点,然后根据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对于会计上已经扣除但税法不允许扣除的项目,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对于会计上没有扣除但税法允许扣除的项目,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利用了企业现有的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相对简便。它比较适合那些会计核算比较完善,但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企业。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原则和方法,为直接法和间接法的应用提供了法律基础。企业在实际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