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违法行为有哪些?


刑事违法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违反了刑法规定,要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犯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各类刑事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将犯罪行为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首先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这类犯罪主要是针对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等方面的侵害。比如背叛国家,勾结外国或者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还有分裂国家,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等。这些行为严重威胁到国家的根本利益,所以被列为非常严重的刑事违法行为。 其次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它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像放火罪,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决水罪,破坏堤防、水坝、防水、排水等水利设施,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爆炸罪,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等。这类犯罪往往会造成大规模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也是一大类,主要涉及到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例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走私罪,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等。这类犯罪会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比如故意杀人罪,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等。这些犯罪直接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安全。 侵犯财产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像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等。这类犯罪主要是针对公民和单位的财产权益。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等。这类犯罪会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和管理秩序。 贪污贿赂罪,主要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经济犯罪。比如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这类犯罪损害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例如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