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和定金具体是指什么呢?
我最近准备租房子和买家具,在签合同过程中,房东和商家分别提到了要收押金和定金。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具体是什么意思,有啥区别,对我后续权益有啥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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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是指一方或者第三人交付一定金额或者等价物给对方,作为债权实现的担保。它本质上是一种质押担保,交付人在交付后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中交付,其数额没有明确规定,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并且可以高于合同价款。例如在租房时,租客交付给房东的押金,若租赁期间房屋及设施完好,租客履行完合同义务,房东应将押金退还;若租客损坏房屋设施等未履行相关义务,房东可以从押金中扣除相应损失赔偿。 定金是指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比如购买家具时,双方约定了定金条款,若买方交付了定金后不履行购买义务,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若卖方不履行交付家具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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