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离婚的实质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在我国,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方式下的实质要件有所不同。 首先是协议离婚的实质要件。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要求夫妻双方必须是真实自愿地想要结束婚姻关系,并且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比如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等;财产的分割,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债务的处理,如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等方面都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其次是诉讼离婚的实质要件。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在诉讼离婚中,核心的实质要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列举了一些具体的可以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时,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符合上述实质要件,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有其明确的实质要件,这些要件是保障婚姻关系合法解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